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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04-24     点击量:

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为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我校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现就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创引领四十载  智汇赋能向未来

二、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2025年4月-7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推荐,8月开展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工作,10月中下旬开展全国总决赛。

(二)全国总决赛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国际会展中心。

(三)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全国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全国博士后人才交流、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展、成果转化对接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即日起,请符合参赛条件(附件1)并有意向参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或所在团队填写《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报名表》(附件2),提交至所在学院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

1.创新赛、创业赛由学校统一组队参加,通过全国复赛,直接进入总决赛。报名时在“所属参赛队伍”选择“按博士后进站单位参加-设站单位独立组队”,“流动站”选择“西安交通大学”。

2.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比赛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各组别赛事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四、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大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1.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组别的每个赛道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对西部地区参赛选手适当倾斜支持。若同一赛道没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进入前12名,但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比赛成绩排在该赛道第13至18名的,则增加1名铜奖给该赛道成绩最高的西部地区参赛选手。

2.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每个赛道设置金奖3名、银奖7名、铜奖10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二)配套支持。对全国大赛获金奖的在站博士后项目直接纳入陕西省“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给予20万/年资助,资助期2年。我校对各赛道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进行1:1奖金配套。获奖项目最高可得60万元奖励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充分挖掘我校科研成果,特别是做好“大平台、大团队、大项目”以及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有成果转化前景等项目的梳理和组织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

(二)请各学院(部)、中心汇总本单位报名表后于5月30日前提交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送至postdoc@xjtu.edu.cn。根据报名情况,学校将适时安排校内培训、路演演练、选拔推荐等活动。

(三)最终通过校内选拔进入决赛的项目由学校统一组队参赛,并承担参赛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入住酒店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用餐和市内交通由大赛执委会统一负责。


附件:1.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2.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报名表

3.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联系人:杨美玲 王小梅,联系电话:88960024)

                                          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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