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链接)已经发布。根据《指南》要求,现将我校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站前)项目的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及比例
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站前)项目资助标准为18万元。2020年资助人数约400人。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0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 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 至当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 申报项目须属于《特别资助(站前)资助研究方向》中规定的研究方向(附件1)。申报项目,不能为涉密项目。
6. 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三、申报程序
基金申报按照个人提交、学院流动站审核、学校审核、基金会审核的步骤进行。
1、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2020年4月13日起可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信息,按要求上传《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学院。请务必于5月5日前完成申请书网上提交。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模板见附件2)。
②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及奖励”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④《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见附件3、4)。
2、学院流动站审核
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审订申请书内容,需要修改的申请书向校人力资源部申请驳回修改。学院于5月10日前对本单位申请人员汇总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
3、学校审核
学校按照博管会要求,组织专家组对校内申报人员进行审核,于5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核。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务必于2020年5月5日前完成申请书的撰写、合作导师审核、网上提交工作,并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科研成果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各2份交学院。各学院于5月10日前将申请人材料整理好送交人力资源部。
2.学校推荐上报人员中,本校博士生申请的学科领域与博士学位学科相同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者,占比不超过30%。
3.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5.拟进站的获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